2021年 09月 10日

學術寫作與非學術寫作的區別、供需和出版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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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學術論著出版行業,版面費、審稿費和稿酬是否合理,出版費用應當由誰支付,是很多科研人員非常困惑的重要議題。 這些費用在各國和歷史上的實踐情況均有不同,加上學術寫作與非學術寫作之間的區別,更加使人們感到困惑。 實際上,這些問題可以從供需道德和出版道德予以澄清。 本文提出供需道德理論,清晰梳理出版費用亂象,對於國家、單位和個人均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學術寫作與非學術寫作的區別、供需和出版道德

學術寫作和非學術寫作

寫作分為學術寫作和非學術寫作兩大類。 學術寫作主要指學位論文、期刊論文、學術專著和教科書。 非學術寫作主要指小說、散文、詩歌、大眾刊物文章、部落格等。

這兩類寫作具有以下兩個重要區別,導致在發表費用和稿酬方面具有重大區別。

  • 學術水平認證屬性:學術論著不同於小說等文藝作品,因為學術論文具有學術水平認證屬性。 學術寫作能夠用來獲取學位和評定職稱,並獲得相應的物質利益(例如年薪、房子補貼和科研經費等)。 非學術寫作通常無法用來換取學術頭銜和相應的物質利益,但是能夠換來稿酬。
  • 作者的崗位工資和福利待遇:非學術寫作的作者通常是自由職業作家,不從聘用單位領取工資,因此沒有科研績效考核要求和相應的發表壓力。 學術寫作的作者都被單位聘用(例如高校和科研院所),領取工資並享受福利待遇;其中的很多人需要滿足科研績效考核要求。

供需道德

供需道德構成人類社會的公平基礎。 在任何經濟模式中,供需關係都是最基本的交換關係。 供給方付出勞動,創造產品或服務,獲得報酬。 需求方支付報酬,享受產品或服務。 供需道德指出,供方應當向需方收費,而不是反過來。 這就好比去餐館吃飯,餐館需要向顧客收費,而不是顧客向餐館收費。

在只有兩方存在的簡單關係中,供需道德中的供方和需方無法被人為操控改變。 這就好比餐館永遠不會長期向顧客付錢,或讓顧客白吃,使得顧客因為吃飯而獲得報酬。 當然,餐館舉辦短期促銷活動讓顧客白吃的情形除外。

在有三方或更多方存在的複雜關係中,供需道德中的供方和需方會被人為操控改變,尤其是當受到某些政策影響時。 那麼,在沒有經過社會系統工程協調順暢的情況下,供需角色的變化會產生矛盾,從而導致付費關係出現混亂。 典型的例子是出版業中的”作者-出版社-讀者”這個三方關係。 由於作者通常無法直接向讀者售賣作品,而且由於作品經常需要品質控制和把關篩選,便出現了出版社這一仲介服務機構,用於連接作者和讀者。 在這三方的整體關係中,作者毫無疑問是供方,讀者是需方。 但是,出版社到底是供方還是需方,就比較複雜了,具有以下兩種情況。

  • 正常情況:出版社在「出版社-讀者」這個關係分鏈條中是供方,而在「作者」出版社」這個關係分鏈條中是需方。 供方是收錢的,需方是付錢的。 出版社的這種角色切換是根據讀者是需方正常推導出來的,即出版社應讀者的需求找作者求稿。 在這種正常情況下,出版社賺取的利潤是作為供方和需方的雙重身份而分別收費和付費的仲介服務差價。 這也是出版社一百多年來的傳統運營模式。
  • 非正常情況:出版社在「出版社-讀者」和「作者-出版社」這兩個關係分鏈條中都是供方。 這是因為作者為了滿足研究生畢業要求或單位科研業績考核要求(這種情形佔絕大多數)或為了自己出名的願望(這種情形極少),請求出版社發表作品。 在這種非正常情況下,出版社賺取的利潤來自兩頭通吃,即同時向讀者和作者收費。 這種現象具有深遠的破壞性。

發表費用的供需道德

上述非正常情況是造成版面費和審稿費的供需道德原因,也是造成出版社少發或不發稿費的供需道德原因。 究其根源,這些現象是由於出版社利用了畢業發表要求和績效考核要求造成的。 考核要求本身並沒有錯,它的最終目的是督促科研人員創造對人類(讀者)有價值的成果。 面對這種要求和壓力,科研人員努力寫作來滿足讀者的需求,同時擔心自己不能畢業或被下崗。 錯誤在於出版社利用這種要求收取發表費用,把出版社應處於的局部需方改為局部供方,並將作者從應收取稿酬並被免除出版費用的全域供方改為不收稿酬並須支付發表費用的局部需方。 這種操控是錯誤的,違反了作者是供方的供需道德,與出版社是否有足夠的財政支援和訂閱行銷收入無關。

國外的SCI英文期刊普遍不收版面費和審稿費,一部分原因是因為國外有些大學和科研單位沒有研究生畢業發表論文的硬性指標要求和科研業績考核要求,另一部分原因是由於國外的SCI傳統訂閱式期刊至今仍然遵循”作者是供方、讀者是需方”的供需道德。 然而,近年來的開放取用運動造成國外的大量期刊錯誤地改為向作者收取論文處理費(Article Processing Charge,相當於版面費),因為讀者作為需方拒絕付費。

學術論著的作者應當對向自己私人收取發表費用或不支付稿酬的錯誤現象說,維護自身的正當權益和供需道德。 高校和科研單位應當從研究生畢業要求或科研績效考核政策上為作者免除恐懼,避免論文發表中的供需道德被出版界扭曲,維護作者的學術尊嚴和人格尊嚴。

出版道德

出版是高尚而神聖的事業,傳承人類文明。 並不是所有作品都符合出版的品質要求,因此需要出版社來規範學術品質。 出版道德包括遵守供需道德和學術道德。 遵守供需道德是指出版社須向需方收取費用,並向供方支付報酬和免除費用。 因此,正確處理誰是需方、誰是供方至關重要。

遵守學術道德是指堅持以學術質量為原則出版,不考慮金錢或人情關係等非學術因素,並在學術品質上維護「十大學術道德」,避免以下十大問題:代寫,剽竊抄襲,數據造假,虛假署名,圖表侵權,引用失當,發表偏倚,一稿多投,重複發表,拆分發表。

“作者-出版社-審稿專家-讀者-政府”五方關係中的供需道德

隨著開放取用運動的蓬勃發展(簡言之就是需方讀者拒絕付費),以及科研績效考核政策愈演愈烈(簡言之就是不發表就出局),出版界急需找到新的付費方,而數量如指數般增長的論文投稿急需找到大量的期刊編輯和審稿專家進行審核。 因此,上述「作者-出版社-讀者」的三方關係已經擴大到”作者-出版社-審稿專家-讀者-政府”的五方關係。

讀者是最終的需方。 如果讀者要求免費共用知識,拒絕付費,那麼產生知識的成本必須由政府來承擔,替讀者付費,作為福利發放給人們,否則供需道德就無法維護。 出版社、審稿專家和作者都不應當承擔任何發表成本,做虧本倒貼的事情。

作者是最根源的供方。 由於作者提供的論文水平參差不齊,而且由於作者通常無法自己把論文直接提供給讀者並收取報酬,因此出現了期刊來提供服務並對質量進行把關,並衍生出學術水平認證制度(例如期刊的影響因數)。 期刊的出版服務包括審稿、選稿、組刊、編輯、排版、發行等。 期刊歸根到底是為讀者服務的,而不是為作者服務的。 審稿專家是為期刊服務的,説明確保品質,歸根到底也不是為作者服務的。 期刊應當向審稿專家支付審稿費,而且這筆發表成本從根源上應當由讀者承擔,而不應當由作者承擔。

延伸閱讀:怎樣的內容算是學術寫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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